#重新认识世界#
传统的互联网数字内容,如短/长视频,文章,直播等,内容生产者通过将数字内容免费分发给大众观看消费,然后通过人们的观看而获利,即消费人们的注意力从而获取收益,这算不算一种交易。
结论先行,我认为这可以被视为一种交易,但它不是传统的、直接的“一手交钱一手交货”的买卖,而是一种更为复杂、间接且非货币化的三元价值交换体系。
首先明确一下“交易”的定义:
在经济学中,交易指双方自愿交换价值:一方提供某种资源(商品、服务),另一方提供对价的金钱、时间、信息等。
在这个交易场景中,交易的链条被拉长和拆解了,
普通用户支付的不是钱,而是两种“货币”: 第一种是注意力,它是最直观的付出。用户投入了宝贵的时间观看视频。 第二种是个人数据:在观看过程中,用户的行为(观看时长、点赞、评论、分享、甚至中途退出)被平台和博主(通过平台后台)收集。这些数据极其珍贵,用于构建用户画像、优化广告投放和内容推荐。
视频生产者(博主)提供的是: 包含娱乐、信息、知识或情感价值的视频或者图文以及一个或多个精准的广告展示位。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主流互联网数字内容平台,内容都由用户生产和消费,平台不直接下场参与生产创作(当然个别除外,例如百度的百家号及其相似物)。有些用户只想消费,有些则只想通过创造内容获利,这导致了用户群体中天然的分化。
平台提供的是:基础设施,发生场地,例如各个平台的App开发。媒介传输与推流,如网络带宽,视频流传输,推广算法等。
所以,完整的价值流是这样的: 用户付出(注意力+数据) → 换取博主的免费数字内容,博主提供(观众注意力+广告位) → 换取广告主的(金钱) ,平台作为中介和场地提供方,从广告主的投入中分走一部分,并为整个交换提供技术基础设施。
graph TD user[用户] -->|注意力+数据| up[制作者] up -->|数字内容| user up -->|广告费分成| sys[平台] sys -->|基础设施| up ad[广告主] -->|广告费| up up -->|曝光+购买力转换| ad
因此,作为普通用户,在下次点开一个带有广告的视频时,必须清晰地认识到,屏幕前的“你”并非只是一个被动的“观众”或“消费者”,而是一个主动的交易参与者,正在用自己最宝贵的资源——时间和隐私数据——参与一场庞大的数字市场经济活动。
这之所以能被定义为交易,是因为存在一种社会普遍接受的潜藏契约:
“你可以免费看我的内容,但作为交换,你需要接受我插入的广告。”
用户用“忍受广告”的代价,购买了“免费内容”。从这个角度看,它是自愿且公平的,然而其中存在许多不平等和带有争议的地方。
综上所述,我认为这是一种看似“公平”的不公平交易,不过从身边统计学来看,似乎很多人不那么认为。本来就是无聊的时间,现实生活这么操蛋,网络上看个视频打发放松放松还要顾着顾那,注意力,时间值几个铜板呢。我刚以我最熟悉的开屏广告去查阅了一下,收入挺惊人的,涓涓细流成江海啊。
首先明确了一点,数字内容消费者与生产者(平台+博主)之间的交易不平等(我作为普通用户只能从用户侧分析,至于平台与博主之间的交易有没有剥削,不得而知),那其中必然伴随着剥削。这种剥削它不同于传统的劳动剥削,而是一种结构性剥削,一种更弥散、更自愿、更令人愉悦甚至上瘾的 “生命时间剥削”和“认知可能性剥削”。
我将从几个层面来剖析这种不平等的本质:
价值的极速稀释与注意力的被迫贬值
在传统市场,供需关系调节价值。当某种商品(内容)的供应因技术进步而呈现指数级、近乎零边际成本的增长,而需求端却是一个绝对刚性、几乎恒定的常量时(人一天只有24小时乘以总人口的到的便是人类总注意力时间),会发生什么?
不平等的“时间-价值交换”
从“占有时间”到“塑造偏好”
更隐蔽、更深刻的剥削在于,平台和高级AI系统不仅仅是在争夺用户已有的注意力,它们正在利用用户的数据,通过算法推荐,主动塑造和窄化用户的注意力偏好。
借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框架来分析:
用户看似在“免费享受”,实则是在用自己最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——生命时间——为平台和资本创造价值,而自己换回的体验却可能越来越浅薄、碎片和令人疲惫。这符合“剥削”的核心定义:一方无偿占有了另一方劳动(这里指“注意力劳动”和“数据生产劳动”)所创造的价值。